2008年敬请关注!
简介:因为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训斥,乃至掉学外出打工,这不堪回首回头回忆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疾苦中缄默沉静。李家辉更加果敢,不久又果真登堂进室,对吴春芝施暴,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得逞。春芝忍无可忍,在丈夫的大力撑持下,到公安局告密了他,并提供了偶尔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。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(得逞)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。但希罕的是小县城的辞吐不单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,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。吴春芝因这桩“桃色新闻”又闹得污名昭着,没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往,只得远走他乡,往她的一个熟人处副手做一个纪念馆的准备事情。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(19张) 不久,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说,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,春芝因被丈夫发明怕丢丑而诬告他“强奸”,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。律师通过各种全力拿到了“证据”,并在申说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。原二审法院未经细心查询拜访取证,便草率地将案子改判:李家辉无罪开释。 此事一发布,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布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,涌到县审查院示威,要求将做伪证诬告他人的春芝拘系进狱。同时,市报刊登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“揭露”春芝做伪证的文章,点名道姓地抨击打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蛊惑汉子的坏女人,进一步推波助澜,搅浑视听,县审查院居然以这篇报道为据,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。原本就是背着“坏女人”名声抬不开端的吴春芝遭到了“没顶之多难”,一向是撑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重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,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“取保候审”的体式格式下出了狱,她感应六合虽大却难以收留下她这个弱女子,在万般没法的情况下,为了用法令证实本人不是个“坏女人”,她以崇高的代价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数家产,筹集申说的资金。 在用时两年多的时候里,她捡破烂、要饭、卖血,疾病缠身,历尽人世磨难,也获取了许多不了解的大好人的忘我援助。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,到期没法回还,只得拆东墙补西墙,又找其他银行贷款。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、苦不堪言。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很是正视,法官们经由仔细的查询拜访取证,毕竟证实录音磁带固然被人悔改,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。为了慎重起见,把案子定为铁案,不使李家辉再翻案,省高院又将檀卷上报最高大众法院,予以请示。春芝抱着檀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,又罹病奔赴北京。法令是公正的,最高大众法院批复省高院,赞同将案子再翻过来:从新判决李家辉有罪进狱。春芝毕竟讨回了公道。今后,春芝又拿起法令武器保卫本人的信用权,状告十多家刊登欺负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。法令再次显示了公正,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,宣判吴春芝胜诉,用事实向全国大众公布:法令眼前人人同等。 一个没有任何布景弱女子的官司,六审六判,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,哆嗦了全中国,这在建国以来的法令史上是唯一无二的。然而,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可明白她、原谅她,“坏女人”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,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………